金年会体育美食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美滋肴餐饮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0-24 11:45:39 点击量: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美滋肴餐饮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784号。具体信息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于2023年8月18日以0.6元/捆(40个/捆)(折合0.015元/个)的价格从北京市李灵蕊商店购进了塑料购物袋小号800捆,共计花费480元,上述塑料袋打包食物使用了748捆,被抽检人员购买用于抽检1捆,剩余51捆(折合2040个)(含备样1捆)未使用。上述产品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报告编号:MYQC2023-C40-D14-L002A),检验结论为:“标识要求、最小厚度项目不符合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标注”,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二、(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当事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480元。当事人用于吸食粥和豆浆使用的塑料吸管为国家依法禁止使用的不可降解塑料吸管餐饮,当事人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美食金年会体育,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250元;没收非法财物;